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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柏案」外傳(1) 灣仔警司

為什麼會有警員想買起灣仔警司這個職位?灣仔警司 必爭之位

根據葛柏案一名污點證人的口供,灣仔警司的職位是許多警官趨之若鶩的「肥缺」,皆因此職位最有地位,誰能把它搶到手便既可升官也可「發財」,藉著貪污勾當,每個月可得高達六萬至十萬港元的「油水」。

葛柏向警隊人員「賣官」行為,令人髮指賣官好戲 自編自演

該名污點證人更指出,葛柏積極「賣官」給華籍前警司,是因為他一直以來,每月都有間接向灣仔的非法架步「收片」達五千港元。而當時任職灣仔警司的污點證人即將調職,並盛傳葛柏的死對頭會接替此職位,這名警官素來為人誠實,葛柏深恐此警官接任後,自己會見財化水。相反,操控該名華籍前警司則易如反掌。

葛柏於是對華籍前警司聲稱可憑自己的影響力為他開路,實質想保障其「黑錢」收入來源,同時多添一筆「賣官」進賬。不過原來當時灣仔警司的職位,早已由警務處的調職委員會決定由該名華籍前警司接任。華籍前警司以為葛柏協助他把職位搶到手,事實上葛柏並沒有為他出過甚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