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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柏案」(4) - 廉署搜證行動

初代執行處調查員合照

廉署成立  重新出發

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葛柏案的調查工作便落在初代執行處的調查員身上。由於港英兩地法例不同,英國並沒有「財政狀況與官職收入不相稱」的控罪,葛柏認為只要成功潛逃到英國便可逍遙法外。

首任廉政專員姬達爵士

破案線索
在首任廉政專員姬達爵士的領導下,廉署並未因此而氣餒,堅持要找出新證據,將葛柏繩之於法。當時廉署派出首任執行處處長彭定國、副執行處處長夏烈聯同兩位助理處長及數名高級調查人員組成核心調查小組,循警方先前找到的蛛絲馬跡,積極尋找破案線索。
 
 
 
 
 
 
 
 
 
葛柏貪污證據陸續曝光
曙光初露
當時,一名涉及另一宗貪污案的外籍前警司,在獄中表示願意向廉署提供葛柏貪污的重要罪證:他曾目睹葛柏收受華籍前警司二萬五千元賄款,以助該華人警官取得灣仔警司的「肥缺」。基於有關證供,廉署立即拘捕該名華籍前警司。


 
1974年4月29日,在英國警方協助下,葛柏在英國南部的住所被捕。老虎落網
1974年4月29日,在英國警方協助下,葛柏在英國南部的住所被捕。後來華籍前警司亦答應轉為廉署污點證人,指證葛柏的貪污罪行。


 
 
究竟葛柏潛逃香港後,匿藏在英國何地?立即按以下地圖找出他被捕的匿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