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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貪污受難每一天

廉署由1974年成立至今,推出過無數經典電視廣告,令人印象深刻。當中不少廣告跟當年香港社會的貪污問題息息相關,這輯「廉署廣告倒後鏡」就為你揭開當年廣告與社會的關係。

 
公眾「再度教育」

1975年廣告 - 《小販》
 
這個廣告在1975年播出,即廉政公署成立的第二年。即使當年貪污份子不再明目張膽地收受利益,但各種「枱底交易」依然暗地進行,普遍程度令不少小市民也身受其害,當年的廉政專員姬達爵士亦曾這樣表達:

首任廉政專員姬達爵士在1975年的廉政公署年報中一針見向地指出了香港社會普遍出現的貪污問題廉政公署的一個目標是要借助社會教育去改變市民對貪污的態度,及提高他們廉潔的意識。如果法例指定公務員的貪污是非法行為,而私人機構方面的賄賂卻是絕對合法,這簡直是不公平和不可行的事,今日的香港再不能容許這種「雙重標準」的存在。
 
撲滅貪污實有賴市民本身的努力。廉政公署因此設立社區關係處……運用大眾傳播媒介傳達肅貪倡廉的訊息……社區關係處需推行龐大的社會教育,或「再度教育」計劃。
 
 
 
 
 
就因為這個「再度教育」的使命,當年廉署就拍攝了這輯電視廣告,並起用小販表達低下階層對貪污惡習的憤慨,呼籲普羅大眾親身去廉政公署舉報。

挺身而出
 
1979年廣告-《公民責任》
 
1979年廣告 -《合作》 1979年廣告 -《警覺》
1979年,集團式貪污活動開始減少,取而代之,被檢控的市民數量大增,因此社區關係處積極向私人機構方面宣揚肅貪倡廉的訊息。1979年的年報這樣記錄:
 
事實上,市民要舉報貪污絕非容易:他們可能懷疑所知事實未足構成貪污罪行……亦可能以為如此挺身而出乃出賣朋友之劣行;又或因害怕遭人報復而裹足不前。
 
為了鼓勵市民挺身舉報,廉署製作了一系列三集的動畫廣告,著眼點放在貪污對公眾及社會的影響,將貪污份子的醜惡形象突顯出來,讓公眾更易分清黑、白、是、非,贏取市民認同之餘,也鼓勵他們透過親身舉報支持廉署的工作。